在各類工程建設現場,施工安全始終是懸在頭頂的“達摩克利斯之劍”,而消防安全更是其中至關重要的一環。施工現場環境復雜,材料堆積、臨時用電、動火作業等因素交織,火災風險顯著高于常規場所。因此,科學、規范地配置與管理消防器材,不僅是法律法規的硬性要求,更是保障人員生命安全、減少財產損失、確保工程順利推進的生命線。
一、 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的核心配置清單
施工現場應根據其規模、階段、火災風險類型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,構建“點、線、面”結合的立體防護網絡。
- 滅火器:是施工現場最基礎、最普遍的消防器材。配置需遵循以下原則:
- 類型匹配:根據可能發生的火災類型選擇。A類(固體物質火災,如木材、紙張)可配水基或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;B類(液體或可熔固體火災,如油類、油漆)和C類(氣體火災)應配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;帶電設備火災(E類)需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,并注意絕緣安全。
- 數量充足:按《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》等要求,臨時設施區、動火作業區、倉庫、配電箱等關鍵部位,每處至少配置2具以上滅火器,且最大保護距離不應超過規定(如A類火災場所,手提式滅火器保護半徑不超過25米)。
- 位置醒目:應放置在通道旁、出口處等易于取用的位置,并設置醒目的標識,不得被材料、設備遮擋。
- 消防給水系統:大型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。
- 消防水源:應確保有可靠的供水源,如市政管網、消防水池、天然水源等,并滿足火災延續時間內的用水量。
- 消火栓:沿主要通道設置室外消火栓,間距不應大于120米;在高層建筑施工現場,應同步安裝臨時室內消火栓系統,確保水壓和水量。
- 消防水泵:配備專用消防水泵,電源應獨立可靠,并保證在火警后規定時間內啟動供水。
- 其他輔助器材:
- 消防沙池與消防鏟/桶:針對少量油類等B類火災,在油漆庫、危險品存放區旁設置。
- 消防斧、消防鉤:用于破拆、清除障礙,開辟救援通道。
- 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標志:在疏散通道、樓梯、出入口設置,確保火災斷電時能指引安全撤離。
二、 消防器材的科學管理與日常維護
“配而不管,形同虛設”。有效的管理是消防器材發揮效能的根本保證。
- 責任到人:項目部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,并指定專人或班組負責消防器材的日常檢查、維護與記錄,納入崗位職責。
- 定期檢查與維護:
- 日常巡查:安全員或責任人每日應對器材進行外觀檢查,確保無缺失、無損壞、無遮擋、壓力正常(指針在綠區)。
- 定期維保:根據國家規定,滅火器需定期進行功能性檢查、壓力檢測和維修充裝(如干粉滅火器出廠滿5年后首次檢修,此后每2年一次)。消防水帶、接口等應無破損、老化,并定期試壓。
- 記錄存檔:建立完善的消防器材臺賬,詳細記錄配置位置、型號、數量、檢查日期、維護情況等信息,實現動態管理。
- 教育培訓與演練:
- 全員培訓:對所有進場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,重點講解火災風險、器材類型、使用方法(如“提、拔、握、壓”四字訣)及疏散逃生路線。
- 實操演練:定期組織消防應急演練,讓施工人員親手操作滅火器、連接消防水帶,提升初期火災撲救能力和應急反應速度。
三、 針對特殊作業的強化消防措施
對于電焊、氣割、防水、油漆等高風險動火作業,必須實施重點防控:
- 動火審批:嚴格執行動火許可證制度,清理現場可燃物,配備接火斗、滅火毯及足量滅火器,并設置專人監護。
- 臨時用電安全:規范敷設電氣線路,嚴禁私拉亂接,配電箱附近必須配置滅火器。
- 易燃易爆品管理:氧氣瓶、乙炔瓶、油漆、稀釋劑等必須單獨存放在陰涼通風的專用庫房,遠離火源,庫房外顯著位置加強滅火器材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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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,絕非應付檢查的“擺設”,而是守護生命的“利器”。只有從思想上高度重視,在行動上嚴格落實配置標準,在管理上做到精細化、常態化,才能真正讓這些“沉默的衛士”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,有效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,為施工人員的平安與工程的順利竣工構筑起一道堅實可靠的“防火墻”。安全投入永遠是最有效益的投資,管好、用好每一件消防器材,就是對生命和財產最負責的態度。